哈尔滨交警执法仪取证,现场严处违停

2020-01-15

近日,哈尔滨市交警部门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出租车在行车道上随意上下客、公交车不进站台等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并对违法驾驶人一律现场从严处罚。同时,针对部分驾驶人不承认交通违法的实际情况,执勤民警充分利用手中执法仪进行全程摄录,确保驾驶人在顺利接受处罚的同时,也能在观看视频中对违停行为进行反省,进而改正原有的不良停车习惯。


       因公交车、出租车的公共营运性质使然,其每天的停行交替频次相对社会其他车辆要高出许多,而且因其即停即走与其他车辆长时间停放的需求不同,故此类车辆驾驶人在停车时,有时会受各种心理因素影响未选择规范停车。具体违停心理可大概分为6种。


       出租车和公交车违停主要有6类原因:

一、尊警不遵章心理。通常表现在执勤交警周边停车时守法,无警路段时随意停放。

二、违法惯性心理。通常表现在因经常不靠边停车,逐渐养成了不良的停车习惯,即使在执勤交警视线范围内照样违法停车,或是自以为靠边了,其实离实际规定距离还很远。

三、为图方便心理,通常表现在因即停即走的实际情况,为图之后的出车方便,故意违停。

四、心急载客心理,通常表现在出租车驾驶人为及时搭载乘客,加之个别乘客为图方便打车未选择合适乘车地点,进而导致驾驶人不论打车地点是否合适均选择停车,或是同线路两台公交车相遇后为抢客源或先后顺序故意违停。

五、推脱放纵心理,通常表现在因出现不具备规范停车条件,公交车不选择等待进站,或出租车不选择远端等合适地点停放等。

六、听从放任心理。通常体现在公交车、出租车驾驶人不能坚持正确的停车方式,而是听从乘客的意见随意违法停车。

过整顿后,该试行区域的车辆停车秩序已经明显改善,专项整治工作初现成效